这首歌的歌词和作曲都是高晓松写的,高晓松当时是在给初恋女友梳头的时候突然有了灵感,直接在书封底上写下了初稿。
老狼是1994年唱的这首歌,收录在《校园民谣1》专辑里。
这首歌背后的故事其实挺简单的,就是高晓松怀念自己的青春,把那些青涩的记忆写成了歌。
当年这首歌特别火,1995年还拿下了春晚“观众评选最喜爱节目金奖”,可以说是90年代的毕业歌。
老狼现在偶尔会在演唱会上唱这首歌,比如《纯真年代》巡演时,全场都会跟着合唱。
这首歌能成为经典,主要是因为歌词和旋律特别贴近青春,简单却打动人心。
老狼和这首歌的联系就是,他独特的嗓音把这首歌唱出了青春的味道,让很多人一听就忘不了。
这首歌的旋律很简单,吉他伴奏加上老狼低沉的嗓音,特别能勾起人的回忆,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,还是很多人喜欢听。
我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还在上小学,那时候觉得旋律特别好听,现在长大了再听,突然就想起自己的同桌,还有那些回不去的时光。这首歌真的太有魔力了,每次听到都会忍不住想很多。老狼唱这首歌的时候,感觉他就像我们青春里的一个朋友,用歌声把我们的回忆都带回来了。这首歌能一直火到现在,肯定是有原因的,毕竟青春是每个人心里最柔软的地方。